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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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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,伯克利音樂學院(Berklee College of Music)

“菲傭~”(請大家發揮美好的想象,以下對話全為英語~)床上的人打了個哈欠,揉揉眼角的淚花,半天才鼓起勇氣從被窩裏探出腦袋,開始了清晨第一喊,“我們菲傭!幾點了!”

“都說了不要叫我菲傭!叫我Joker(大鬼)!”電腦前把頭發全盤起的某人一拍鍵盤,兇神惡煞的回答,順便瞥了眼顯示器右下角,“十點半。”

“十點半,恩今天中午吃什麽好?面包?玉米?”嘟嘟喃喃的掀開被子,踢著拖鞋走到洗漱臺前,低頭認認真真的開始擠一管牙膏。

“Bom,這兩種食物你已經吃了兩個禮拜了。”Joker嫌棄地瞅了還在為面包玉米糾結的人,坐回椅子上曲起腿摳腳丫子,“換種食物吧,聽說學校附近那家餐廳的海鮮濃湯還不錯,去不去?”

“不去,聽起來就不好吃,問問安海吧。”說完這話,樸春對著鏡子張嘴上上下下的刷起牙,等等,好像有什麽重要的事情忘記了“....呀呀呀,你說這下幾點?!”

“十點半啊,怎麽了?”

“啊啊啊啊!完了完了!!”把牙刷一扔沖出衛生間,朝此時卷著被子睡得不亦樂乎的某人撲去。

“....恩...”被突如其來的重量震得全身一抖,安海迷迷糊糊睜開眼,看看趴在自己身上正噴著牙膏沫子大叫的樸某人,沈吟一聲,“樸春,你在幹嘛...小女子賣藝不賣身。”

“在不起床你就真的要去賣身了!你不是讓我九點鐘叫你嗎!”

讓我們把時間倒退至這一天的淩晨三點鐘----

翹著腳丫目光炯炯打游戲打到淩晨三點的樸某人,在突如其來的停電下怒吼一聲。一甩鍵盤踢掉拖鞋跳上床睡覺,醞釀半天終於培養出睡意,就在要進入夢鄉的一刻,被一陣詭異敲門聲吵醒。第一反應就是安海回來了,但是轉念一想不對,她有鑰匙啊,幹嘛要敲門?難道....

哆哆嗦嗦地裹著棉被喚了聲早已睡得死沈的菲律賓友人Joker,呼喚無果後才猛然想起門被自己反鎖。懊惱的嘆口氣翻下床,借著月光一路摸到門口。

“安海,你怎麽這麽遲才回來?”

“別提了,監聽音箱故障錄到三點才結束。”哆哆嗦嗦的擠進房間,搓搓手“幹嘛不開暖氣?”

“停電了。”

“哈?啊我手機沒電了,上午還要過去,你幫我定個鬧鐘吧,早上九點叫我。”

“恩,好。”得到滿意地回答,安某人脫掉夾克卷著被子很快睡去。而樸某人也大步流星地跨回床上,在黑暗中掏出手機,首先在臉書逛了一圈,然後又認真查了查最近到韓國的天氣。

於是....定鬧鐘的事情被忘得一幹二凈,最後就這樣撫摸著手機碎了過去....

“啊,死定了。”推開壓在身上的人,安海連滾帶爬地從床上跳起,今天是十一點開始錄音,原本打算早上起來洗個澡再過去,現在能不能趕到都不一定,想起音樂總監那張臭的要死的臉,邊刷牙邊穿鞋,雷厲風行的梳洗完畢。

“哦,真是風一樣的女子啊。”Joker總算摳完腳丫,看著背著包沖出宿舍安某人的背影淡淡給出一句評價。

她轉頭看看屏幕上程序下載的窗口還在緩緩移動,挪動鼠標點開音樂播放器,將聲音調到最大。腳尖打著拍子隨著歌曲開口唱,“in or out, am i in or out? (am i in or out?)~in or out, am i in or out? (am i in or out?)in or out sana'y okay sa'yo at di na ko magtatampo~~”

“菲傭,這首歌你從開學一直聽到現在,聽不膩嘛!!!”刷完牙開始換衣服的樸春聽到這首已經把自己和安海洗腦的歌,表示崩潰地翻了個白眼。

“啊呀,你不懂,這可是Sandy的歌啊~哎哎哎說起來她還是韓國人呢!咱們菲律賓的‘逆韓流’的領頭人物!!恩?!說起韓流,你不是說這兩天要回去參加那個什麽YG的選秀嘛,機票買了沒?”

“恩,已經訂好了,就是今天晚上的。嗷嗚,已經是第三次了,再不選我簡直是天理難容啊!”便抱怨邊套起外套,搖頭晃腦的自動跟上歌詞,“in or out~”

“是是是,都是那個什麽楊賢碩沒眼光,多麽執著的好姑娘啊!既然你要走今天午飯就讓我來為你踐行!”

“好啊,我們菲傭怎麽就是這麽懂事!”

----韓國

YG企劃室,戴著鴨舌帽的楊賢碩沒由來打了個噴嚏,吸吸鼻子擡頭朝會議桌旁的工作人員以及公司簽約歌手,撐著下巴問身邊的企劃室長sean,“你對得這個企劃還有什麽提議?”

“恩,YG的確太久沒有推出男子組合了,雖然我們公司的主線是hip hop,但是怎麽說呢,韓國現在的大勢是偶像組合,我們順應這個潮流也沒錯,但是,既然要做,那就做最特別的。”

“恩...沒錯”思索片刻楊賢碩清清嗓子,宣布從去年年底就開始籌劃的企劃,“好,那就確定,以偶像組合出道,風格就走黑人音樂。暫定組合人數為四人,宣傳以及選秀那邊都需要各位多多留意。哦,對了,志龍和永裴也算在內,在那個基礎上招收。”

“是。”

像是想到什麽似的,轉頭對se7en道,“最近日本的演唱會記得把那兩孩子帶上。”

權志龍對著面前的白紙轉轉手中的鉛筆,搔搔眉頭,社長布置的作業真的是比學校布置的作業難得多。以前是每個月寫一首歌,到現在要求自己每周寫一首,偶爾趕上他老人家心情好一周還得寫個兩三首。

有時候真的很難理解社長的做法,自己原本喜歡的是舞蹈,雖然現在主攻rap,可畢竟自己在*公司四年期間舞蹈也是打下了紮實基礎的,有這樣的優勢不利用天天讓他寫歌到底是為哪般...

窗外的雨聲嘩嘩啦啦在耳中聽的莫名煩躁,把筆往桌上一扔走到窗前,什麽靈感都沒有啊。點起支煙透過起霧的玻璃往樓下看去,壞了的路燈在圍墻邊忽明忽亮的指引晚歸人的方向,收回目光,真的很討厭下雨天。

雨天,總是容易讓人想起過去的事情。就像去年樓道裏的發生的事,至今還歷歷在目。

抱著或許過一會兒就會下來的念頭,在樓道口等金貞娜等到淩晨五點,正放棄準備離開回家洗漱去上學時,被人堵在了樓道口。

“還在等金貞娜?”來人穿著白色的棉質短袖,一頭黑色長發遮住大半張臉,踩著一雙沾上泥的拖鞋攔住他的去路。

“你是?”雖然自己是個男人,可畢竟一大早碰到這種看起來就很奇怪的人還是感覺很恐怖的,想起最近在新聞上看到的變態殺人案,權志龍默默地往後退了一步,拉開與她的距離。

“腦子不清楚嗎?你難道想要等到她上學為止嗎?明知道不會來幹嘛還要等,白癡嗎?!告訴你一句實話,金貞娜不住在這裏,明白了嗎?!”樓道裏的聲控燈在女生最後一個話音落下時亮起。

“不住在這....什麽意思?”

“白癡。”那人看看他腳邊枯萎了的玫瑰花,推開他沒說一句話的跑上了樓。

到那時他才終於明白,啊,原來人心是怎麽都捂不熱的。自那天之後他再沒有打擾過金貞娜一次,下定決心即使算沒有她也一樣能好好生活。

可等到自己生日時她卻跑來自己的CY主頁下留言,可笑的是自己僅僅因為她一句簡單的生日快樂,便湧起要再次去找她的沖動。

他曾經在某篇文章中看到,男人對初戀的記憶是會被帶進墳墓的。原來真的是這樣啊,如果說忘記,大多都是為了面子而說出的謊言吧。無論如何,愛過就是愛過。

“深夜下起雨,我又想起你...我在潮濕的記憶深處掙紮...”拉開椅子坐回桌前,埋首提起筆。

“再見。”撐著傘朝工作人員揮了揮手,安海轉身一深一淺的朝公交站走去。YG的選秀好像快開始了,樸春肯定又會去吧,想不通她為什麽如此執著於那個公司,都被拒絕兩次了,要是自己早就換個公司試試。

那他呢,也還在那個公司吧?仰頭看著在雨中濕透的公交站牌,想起了他的眼神,也像這天氣般濕漉。那天在樓道裏對他說出了那般殘忍的話後,看他受傷的表情心裏居然沒由來得一陣疼痛。他現在怎麽樣了呢?還在喜歡著貞娜嗎,還是身邊早有了其他人?

就在安海出神之時,一輛巴士從公交站前緩緩靠站又緩緩開走。待反應過來這輛末班車早沒影,於是邊嫌自己敗家邊把全身的錢都搜羅出來,仔細的人數了數,最後決定走路回去。

雨水混著泥濺濕褲腳,走了七八分鐘就感到鞋裏進了些水,郁悶的踢踢路邊的碎石,心裏暗嘆一聲,安海,你可真是落魄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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